城市化和語言的滅亡

 

城市化和語言的滅亡

語言的歷史,大致來說就是一部語言的消亡史。語言學家估計,大約在西元前8000年,可能存在20000多種語言。現在只有6909種,而且還在迅速的減少。到2100年,很可能又會消失一半。這些語言最後的使用者逐漸過世,只有在某個落滿塵埃的檔中還保留著那些文字,但更可能完全沒有任何記載。

是什麼造成了這種情況。當Boa Sr在2010年去世之前,她怎麼會成為一門語言最後的使用者。某些語言怎麼會只被老人,而不被小孩所使用。對這些問題,有很多不好的答案。其中之一是全球化。這個模糊不清的概念,被用來描述全球經濟和勞動力的專業化分工,或者指不同文化間的相互融合。

問題是全球化的後一層含義,是語言消亡的結果,而並非原因。另一個錯誤的答案是貿易和資本主義,它包含在全球化的前一層含義中。貿易不會使語言消失,就像它不會使其他種類的文化實踐——比如繪畫和音樂——消失一樣。它反而會促進文化實踐的交流並為它們的成長提供土壤,通常並不會抵制它們。從歷史上看,地區貿易催生了很多新的通用語,結果常常是當地語言和貿易語言穩定,健康的通用著。只有當政府將一種貿易語言定為官方語言,採取語言民族主義(linguistic nationalism)政策,強加給人民時,貿易語言才變成語言殺手。

最重要的是,上述兩個答案都忽視了一個問題,使用一門全球化的語言,或貿易語言不必拋棄自己的母語。為了參與到全球以英語為主的貿易中,日本青年就必須拋棄日語嘛。一個德國經理為了在說英語的辦公室中獲得成功,就必須停止對她的孩子使用德語嘛。如果你可以說兩種語言,為何要放棄其中一個。

事實上大部分人並不會放棄自己小時候學的語言。只有當他死去或者無法用這種語言與別人溝通時,他才會停止使用這門語言。只有當語言的代際傳遞(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過程被改變或中斷時,語言才會消失。為了徹底消滅一門語言,你必須進入到家庭內部,阻止父母對孩子使用他們的母語。瞭解了這樣荒謬的情況,我們再回到最初的問題——這怎麼可能發生呢。

一個好的答案是城市化。如果兩個操不同語言的人在內羅比(肯尼亞首都)相遇,那他們不可能說各自的母語,而會使用斯瓦希裏語或英語,或同時使用這兩種語言,因為它們都是肯尼亞的貿易語言。他們的孩子或許會從父母那裏學到一些詞匯,但到了第三代,他們家的母語很可能就徹底的消失了。在其他情況中,農村人被城市裏相對比較簡單的生活方式所吸引,最終整個村莊都被遺棄了。這並非近期出現的現象。第一次大規模的語言滅絕可能發生在新石器時代農業革命時期(Agrarian (Neolithic) Revolution)。人類放棄了遊牧生活,選擇有固定居所的農耕生活方式。隨著這樣的群落越來越發達,他們所使用的語言也如此。但貫穿歷史的大部分時間,甚至包括現代世界的某些地方,一門語言的使用者低於500人才是正常的現象。這些語言就像它的使用者一樣處於不穩定狀態,無法壯大。因為使用者本身在解體之前就只能發展到那樣的程度。語言也是如此,很快會隨著使用者的解體,而變成兩種。但固定的居所改變了這一切,越來越多的人口會穩定的使用一種語言。

在米塞斯(譯者註,路德維希馮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的那個時代,很多人幾乎完全沒有語言學知識,但在他早期的著作中,米塞斯就已經開始理解語言的減少,與群落的成長,以及經濟變化之間的關系,
  
在原始時段,每一次遷移不光是地理上的變換,也造成了部落和宗族間文化的分割。商品交換還沒有出現。因為沒有接觸,使相互間的區別越來越大,也出現了各自新的習俗。這些部落的祖先們生前使用著共同的語言,但現在卻越來越不同。語言的分裂毫無阻礙的繼續著。這些子孫後代再也無法彼此理解……對雙方來說都有統一語言的需要。貿易的開始使不同部落間的相互理解變得必需。當獨立的交易中間人完成了對語言的掌握,這一需求也就被滿足了。

城市化是語言滅亡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因素。的確,城市的神奇特色會吸引外來移民,比如更高的經濟水準,搜索成本降低,勞動力的分工提升,這些使資本主義成為可能。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語言是因為經濟原因而滅亡的。但這一形式的語言滅亡不應該是我們關心的,除非你是像我這樣的語言學家,因為城市化帶來的語言滅絕,是無數人為了獲得城市的優勢而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總而言之,每種語言都有其各自的社會效益,而人們通過謹慎的考慮,放棄了原有的語言,以換取經濟上更多的可能性。如果這是語言滅亡的唯一原因——或者哪怕只是最大的原因——那我們都無話可說。就像米塞斯說的,

既然誰也不能夠以他自己的價值判斷來代替行為人的價值判斷,那麼,對別人的目的和意誌下判斷,這是白費的。誰也沒有資格斷言,什麼事情會使另一人更快樂或較少不滿意。批評者或者告訴我們,如果他處在某人的地位,他相信他會以什麼為目的。或者,以專斷傲慢的態度抹煞某人的意誌和抱負,而宣稱這位某人要如何如何才更適合於他自己(批評者)。

譯者註,本段翻譯摘自,米塞斯,人的行為(上),夏道平譯,臺灣遠遊出版,1997年,P62-63)


雖然是出於善意,但有太多人像米塞斯所說的那樣,用自己的價值觀代替了別人的價值觀。如果依他們的意願,那些語言的最後使用者將會屈於苦難和貧窮,無法參與世界經濟的發展,目的只為了傳承他們的語言。誠然說這些語言的人本身也經常受錯誤觀點之害,他們認為一個語言必定會被另一個所取代,或和另一個沖突。比如南非教育部正努力發展非洲本土語言的教材,但卻遇到了家長的抵抗,他們希望自己的孩子只授受英語教育。多明尼加的家長們更誇張,甚至拒絕對自己的孩子說當地的語言patwa。如果他們能意識到對語言非此即彼的態度是錯誤的,大概就不會那麼快就不再對孩子說自己的語言。但這一切最終只能由他們自己決定。

然而城市化不是語言消亡的唯一原因。不幸的是,幾乎沒有研究瀕危語種的語言學家考慮過另一個原因,國家(state)。只有國家才有能力深入到家庭內部,用制度化的方式強行改變語言社會化的過程。

如何改變。最傳統的辦法是簡單的殺死或驅逐原住民和少數群體,就像1923年美國在印第安戰爭中所做的。再往後一點,政府開始採取更迂回的辦法,最主要的就是義務教育制度。

對少數族群文化的侵襲,沒有比標準化,英語化的義務教育更為嚴重的了。它強迫孩子退出其家庭內的社會化過程(socialization process),被要求說一種官方的語言,否則就要受到懲罰(經常會是肉體上的)。還賦予學校重新定義成功的權力,這本應由整個社會自發完成,而現在成功就是成為對國家有利的好市民。但這些都不是重點,義務教育最重要的影響,是使孩子從思想深處認為他們的語言和他們的文化是沒有價值的,在現代課堂和社會中是無用的。使他們覺得傳統的語言和文化只會使自己被同伴孤立,成為一個對集體有害的個體。

但很明顯他們的語言的確是有其作用的。本地語言和少數民族語言被使用者重視有各種原因,比如因為這些語言在當地群體被廣泛使用,用這些語言可以和長輩更好的溝通,使用者所感受到的歷史傳承感,以及口頭或書面的語言習慣,或者是別的其他理由。人類行為學家(praxeologist)並沒有辦法評判上述這些觀念,他們只註意到,自由的選擇語言,自由的與人交際,這才會最好滿足個人的需求,而不是政府的法令規定。不論是少數派語言還是通用語言,人們覺得什麼有用,就會用什麼。

而國家對上述方面一點都不重視。國家目的就是束縛個性,使個體成為和諧社會的好市民,而不是成為個人社會團體中的好成員。在國家眼裏,國家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交際的自由被完全的忽視了。所以國家強迫很多地方居民成為陌生團體中的一員,比如寄宿學校,在那裏他們成為了少數派並且他們的語言不被重視。然而在家鄉,掌握當地語言是在當地社區中生存並贏得聲譽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有其價值的。但在學校它變得了一個汙點。在監獄一樣封閉的環境裏,從同伴那裏感受到強烈的(甚至是危險的)壓力,使得聰明的孩子很快就會脫離自己的文化傳統。

這結果就是兩個世代之前,在普魯士模式的義務教育在全世界紮根之後,整代少數族群認為他們的語言是沒有價值的,當他們的孩子出生,便拒絕教授他們。現今大量語言瀕臨滅絕,正是一百年來文化霸權的結果。

雖然米塞斯本人有時候也會陷入誤區,用語言決定論(linguistic determinism)和語言同化論(ethnolinguistic isomorphism)的觀點看待這一問題,但他還是意識到了語言自然的消亡和國家導致的滅亡這兩者之間的差別。事實上他早期著作《民族,國家和經濟》(Nation, State, and Economy)的整個第一章都在研究語言與國家之間的關系。他寫到,


操不同語言的人群之間的相互交流,所導致的語言自發的同化現象,與政府強迫的人為同化現象之間的差別是十分明顯的……如果個體被置入一個環境中,在那裏無法與本民族人接觸,只能與外族人溝通,那他們很快就會被同化。


這正是印第安事務局強迫土著孩子去寄宿學校,所達到的目的。這些孩子被切斷了與自己的文化和語言——他們的民族——之間的聯系,直到他們被美國的意識形態所同化,認為只有英語是好的,其他都是壞的。

這並非國家影響語言的唯一辦法。民族國家(nation-state)所包含的意識形態也是有背於語言多樣化的。它是以單一國家,單一民族,單一群體為依據的。在《民族,國家與經濟》中,米塞斯指出,在17,18世紀民族主義崛起之前,民族(nation)的概念並不是我們現在認為的國家(state或country)這樣的政治實體。民族是指那些有著共同歷史,宗教,文化習慣和——最重要的——共同語言的人的集合。米塞斯甚至聲稱“國籍的本質是基於共同的語言。而國家(state)是另一回事,指的是精英和君主統治的國家政治實體,而不是人民的共同體(因此有了路易十四著名的朕即國家之說)。在那個時代,一個國家可能包含不同的民族,一個民族也可能包含不同的國家。

民族主義(nationalism)的崛起改變了這一切。就像羅伯特萊恩格林(Robert Lane Greene)在其優秀的著作《語言觀的言外之意,語法潔癖,語言法律和身份政治》(You Are What You Speak: Grammar Grouches, Language Laws, and the Politics of Identity)中指出的,
  
以前語言上的混雜給民族主義者帶來了不便。為了使本民族強大到能夠建立自己的國家,這些民族的成員,就需要團結成一個清晰的整體。說著不同的語言或者拒絕被統一標準同化是不行的。

米塞斯本人對此做過詳細的闡述。盡管他終其一生都相信自由民主制度的價值,但也註意到在早期,對多民族國家強加民主制度只會帶來霸權和同化,
  
在多語言混雜地區採取民主制度,並不意味著採取民主自治。多民族混雜地區的多數決定原則(majority rule),與單一民族地區是不同的。在混雜地區,對一部分人來說,這並非普遍規則,而是外來規則。如果少數民族反對民主制度的安排,如果在某種情況下,他們更傾向於君主專制(princely absolutism),威權制度(authoritarian regime)或寡頭憲政(oligarchic constitution),那是因為他們知道民主制度對他們來說與這些制度一樣,都意味要服從其他人的規定。

從民族主義延伸出了民族統一主義(irredentism)理論,它主張將相同歷史和種族的人民統一在一個國家之下,而不論這些人是否使用相同的語言。就像格林指出的,
  
據估計,在19世紀60年代義大利統一之時,只有2%或3%的新義大利人在家說義大利語。很多方言間的差別之大,就如同現代義大利語和西班牙語。

這促使義大利政治家馬西莫達澤裏奧(譯者註,應為Massimo dAzeglio)說我們製造了義大利。現在我們必須成為義大利人。於是很快這些義大利方言便不復存在。

米塞斯曾經預測到,
  
如果少數民族不希望在政治上毫無影響,那他們的政治思想就必須適應整個環境。他們必須放棄自己的民族特性以及語言。

這基本上就是世界語言的故事。如我們所見,這是國家這個概念的歷史,是民族主義狂熱的故事,也是暴力同化的故事。只有當我們放棄對國家,民族,人民的社會主義和烏托邦式的幻想,這個故事才會得到改變。

作者Danny Hieber是一位語言學家,致力於記錄和復興全世界瀕臨滅絕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