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的缺失與功利的社會
寫下誠信的題目,我想起一所著名高校發生的事情。由於學生作弊屢禁不止,學校決定治亂世用重典,遂於期末考試前遍告校園,稱對作弊者一經查實即以開除論處。這一政策甫經公佈,即引起軒然大波,居然有近半數學生對此口誅筆伐,認為太過嚴厲,還有學生表示持保留意見。我不禁納悶,誠信到底怎麼了。
在高校時,我不時收到國外大學的詢問函,說是感謝我向他們寫推薦信舉薦賢才,而我連被推薦者長什麼模樣都不知道。誠信缺失似乎成為目前中國經濟與社會中的痼疾,古人那中“言必行,行必果,一諾千金”的豪氣現在已是緲若晨星了,以至於史玉柱還債這樣理所當然的行為被視為不尋常的義舉。
報章雜誌對誠信的討論讓我想起一個關於誠信的童話。話說一個國王沒有子嗣,打算從民間遴選一個小孩做王子,辦法是給侯選者每人一顆牡丹花種,看誰種的花兒最漂亮,花朵最多。到了評比的時候,幾乎所有的小孩都捧著鮮艷漂亮的牡丹花相互爭奇鬥艷,只有一個小孩捧著那顆種子傷心落淚,他沒有種出花來。但是,恰恰是他被選中了,因為所有的花種都煮熟了,是不能成活的。這個故事的訴求很鮮明,人要誠實,因為誠實可以給妳帶來好處。誠信本來是一個社會道德問題,在這個故事中卻變得功利起來。
經濟學家還會告訴妳,缺乏誠信提高了交易成本,妨礙了交易。制度經濟學大家威廉姆森認為,由於利己主義動機,人們在交易時會表現出機會主義傾向,總是想通過投機取巧獲取私利,如不履行合約中規定的義務,曲解合約條款,以資訊優勢欺騙對方等等。這樣一來,在交易時就得討價還價,得調查對方的信用,得確保履行合約,交易成本就非常高了。交易成本過高時,也就不值得交易了,於是一個潛在的帕累托改善就不能實現。這一番推理的言下之意是,有誠信,才能實現有效率的交易。筆者認為缺乏誠信也是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阻力。這還是一個功利的思路。
童話與理論都是論證誠信缺失後的惡果的,我們也不妨從功利主義的角度討論個人信用缺乏的原因,也就是用經濟學方法探討誠信問題。
誠信缺失的根源——經濟人與成本收益比較
誠信是個人的行為。個人首先是一個經濟人,加上其他一些情感因素就變成一個社會人。經濟人只考慮物質利益,社會人還追求物質利益之外的東西如利他主義,同情心,責任感等等。但無論是經濟人還是社會人,人都是理性的。理性的含義是會算計,以最節約的方法達到目標。
在考察誠信時我們只考慮人的經濟人特性。作為一個經濟人,他追求金錢或物質利益,而誠信是獲得這些的手段之一。因此,對誠信缺失原因的分析不妨從經濟學的思路來考察,將其建立在個人對成本收益比較的基礎上。
如果一個人是誠實和守信用的,他會有一種良好的自我感覺,會感到心情愉悅,畢竟每個人都有追求高尚的動機,舉止得體,品行端正讓自己在心理上感到安寧和欣慰,在道德歸屬上升華。此時,人是一個社會人,而誠信也就成為效用之源,是一個好東西(good),而不是壞東西(bad)。與此同時,一個人誠實與守信用的品行也會給他帶來好處(good),使他很容易地找到交易夥伴,低成本地進行交易,最終獲取利潤。沒有人願意和一個缺乏信用的人交往或做生意。此時,人是一個經濟人,如同我們在前面的童話中所看到的,誠信是利益或good之源。
另一方面,維持誠信也是有代價的,並非免費午餐。交易商品或服務時,妳必須按照約定條件付款或交貨,哪怕自己遇到重重困難。即使投資遭受損失,也要想盡辦法還回銀行貸款。當申請學校時,即使成績不夠理想,也不能修改。當借款到期時,就算所有的錢都套牢在股市,也要斬倉套現。
一個人是否堅守誠信取決於守信的機會成本與不守信的機會成本的比較。如果維護個人信用要付出巨大的財富代價,誠信的動機會降低。如果不誠實毀壞了一個人的前途,誠信的動機就加強。馬克思評論資本家說,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這好象不止是說資本家,也適用於一個沒有道德約束的經濟人。其實資本家也是普通的經濟人,並不是因為他有資本後就有了自私的動機,自私的動機與生俱來。高校的學術作假在學術界是一個公開的秘密,顯然是一個誠信問題。但妳會發覺,二流的學者作假的可能性多於一流學者,原因就在於,抄襲是二流學者獲取名利的快捷方式,而一流學者憑借自己的實力與努力就足以在事業上取得成功,如果抄襲或偽造實驗數據,一世英名就會付諸東流。
循此思路觀察,結論讓人詫異。有能力的人,有財富的人堅守誠信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為憑借能力就可以獲得自己所需要的物質利益。而如果失信於人,其喪失的財富也相應很多。一些大公司更註意信譽就是這個原因。但是,一個人力資本稀少的人其守信的可能性就要低一些。因為循正道所得少而又少,而走偏門則可以得到一次性收益。留學生身上誠信的變化更能說明問題。現在學有所成(獲得了名校ph.d)的海歸派對西方的誠信推崇備至,熟稔於心,他們絕不會為不瞭解的學生寫推薦信,也不會在寫推薦信時拔高。因為這樣做會損壞他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形象,也與他們重新建立起來的價值觀格格不入。他們會為誠實與守信而驕傲,同時也有維護個人信用的能力。但是,竊以為當初他們申請留學時提供的成績之真偽卻大為可疑。如果成績做了手腳,離心儀已久的美利堅就更近了,而成本微不足道,就算事情敗露,也只是為洋人不齒,周圍不會有人說三道四。同樣一個人,竟前非後是,差別如此之大乎。或許會反駁說,那是因為他們已經食洋而化,洗腦了。但是,同樣是海歸,不是有很多人號稱毅然決然地拒絕了美女,洋房,名車,高薪的誘惑,婉謝了導師的殷殷挽留,然後回國招搖撞騙嗎。相信大家還記得基因皇後的醜聞。這些人學有不成,其犯誠信錯誤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何以他們不洗腦呢。說穿了,是守信與不守信的機會成本的比較左右了一切。當然,上述論點只是建立在經濟人的假設上,所以也不必於心不安。
誠信是交易博弈的結果
事實上,不守信用的機會成本是非常高的。都不遵守約定,都想投機取巧,則互惠的交易不能實現。其實每個人本質上都還是認同誠信的,而且誠信也能增進所有人的福利。既然如此,何以會以期望誠信始,以缺乏個人信用終呢。誠信是在相互交往中實現的,問題也就出現在交易對象之間的博弈中。
交易實際上是一個囚犯困境式的結局,如果大家都信守承諾,誠實行為,結果固然最佳。如果一方守諾而另一方背信,背信一方能得到比雙方都守信還要高的收益。如果一方背信而另一方堅守誠信,守信者一定損失慘重。結果,當對方遵守承諾時,守信固然有益,而背信則更是暴利。而當對方不守約定時,守信就損失慘重,背信則可避免損失。這樣一來,無論對方守信與否,背信都是最佳選擇。結果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雙方都選擇背信。既不守誠信,交易就無法開展,因此結果一定劣於都守信時的狀況,此即囚犯困境。(此處考慮的博弈是,交易雙方的策略都是違約或守約。如果一方的策略是是否違約如以次充好,另一方的策略是是否信任對方,結果也是一樣。)
此類例子多不勝舉。不妨觀察一下中國學生在申請國外大學獎學金與入學資格時提供的成績。我相信很少有人願意在成績上做手腳,因為這樣做既要忍受良心上的不安,又要承擔敗露後的驚嚇。盡管如此,仍然有人改動成績,偽造推薦信。原因何在呢。顯然,如果只以經濟人的身份出現,成績不甚理想而又守身如玉,勝算極微。如果改動成績,當別人改動時不至於受損,當別人不改動時就會受益,雖然利益來路不明。結果自然是次優的,大家都作假,大家也都承受心理上的折磨,乃至誠實守信者也慘遭殃及。我所知道的加拿大一所學校,在接受申請並評定獎學金時,當地學生平均成績80以上就是優秀,而來自中國大陸的學生要達到90以上才算。以我在高校的經歷,一個班最好的學生要達到平均成績90分實在是鳳毛麟角。那說明什麼呢。只能是說自作自受。前一段時間還發生過一件事情,加州大學向美國高校廣發英雄貼,讓他們註意來自中國中南地區一所著名高校的申請者成績的真偽。這可是國際影響了。
如果雙方之間的交易是一次性的,結果一定是誠信缺失。不過,如果反復交往,即交易一次又一次的進行,結果會有所變化。連續的交易又因無限重復和有限重復而不同。如果a和b之間的交易是無限次數的,就存在著對不守誠信行為的懲罰和對信守諾言的回報。設想博弈以a違約開始。到第二次交易時,b會不信任a,要麼放棄交易,要麼附加更多的條件,但這對雙方都不利。他們會認識到,出於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反而導致了雙方利益的損失。交易還要進行下去,有鑒於不合作的惡果,到第三次交易時,a會嘗試著遵守遊戲規則。妳投我以桃,我必報妳以李,在第四次交易中b就會信任對方。反之,如果a在第四次交易中對b第三次交易中發出的善意信號置若罔聞,則我做初一,妳定做十五,b會在第五次交易中繼續違約,結果大家都不能討好,則博弈再度限於囚犯困境的僵局。但是,既然博弈要不斷地進行下去,則囚犯困境結局決非均衡。通過不斷的懲罰與激勵,最終會出現雙方合作共同獲益的結果。每個人都是理性的,能夠推演上述過程。於是我們會發覺,與其在第二次交易中遵守規則,還不如在第一次交易中遵守規則。因此結論是,對於無限連續交易博弈而言,每次交易的均衡都表現為雙方都遵守規則,堅守誠信,因而是最優結局。
但是,如果交易雖然重復進行,但次數有限,則每一次交易的均衡仍然與一次性的交易博弈相同,是囚犯困境式的次優結局。道理很簡單。既然次數有限,則一定存在著最後一次的交易博弈。既然是最後的博弈,則不管妳做什麼,一諾千金也好,坑蒙拐騙也好,既不會遭受損金折物的懲罰,也不會享受綬帶披身的獎勵,因為博弈結束了。想像一下,如果一個人明天就要死去,那他今天守法的動機還會一如既往地強嗎。因此說,最後一次的交易博弈等同於一次性的交易博弈。
那麼倒數第二次交易博弈又如何呢。因為最後一次交易博弈已經確定就是囚犯困境式的結局,並不會因為倒數第二次交易博弈的性質而更改,那就是說,倒數第二次交易博弈不受最後一次博弈的約束。當妳遵守規則時,不會在下一次受到獎勵。當妳違背規則時,也不存在著懲罰。因此,倒數第二次的交易博弈同樣與一次性的交易博弈無異,其均衡也是囚犯困境。這與無限重復的博弈有著根本的區別。
依次類推,一直到第一次交易博弈,都不存在著激勵與懲罰機制。在經濟學上,這叫後向遞推。因此,有限連續的交易博弈在性質上與一次性的交易博弈相同,其每一次的均衡都是囚犯困境結局,是一種次優。換言之,誠信是缺失的。
中國的誠信缺失緣由
上述分析是一個純粹的理論模型,現實中的情況又如何呢。
情況一是,一個人有可能會自始至終和同一個人來往,交易,則交易博弈是無限連續的。在多年的交情中,誠信是不成問題的。
情況二是,就算他和不同的人交易,每個人都只交易有限次數,但與不同人的一系列交易在時期上錯開,而且其交易對象相互之間擁有共同的資訊,這也等同於與同一個人交易。因為,當他和a交易時,無論是守信的良好記錄,還是背信的劣跡,都會被下一個對象b所獲知,b會據此採取相應地措施。在西方成熟市場經濟國家,銀行對個人信譽的記錄就是一個資訊共用機制,警察局對個人刑事汙點的記錄也是一個資訊共用機制。這些機制足以保證一個人的交易信用為其他人獲知,使一個人過往所作所為始終如影隨形地跟定他,從而使得他的交易具有無限連續的性質,有獎懲機制加以約束,不管妳是到了天邊,良好的銀行信用會促進妳的事業。也不管妳是到了海角,曾經偷竊的刑事記錄仍會阻止妳獲得貸款。此外,報紙的宣傳,所獲得的各種獎勵,周圍人等的口頭傳誦或口誅筆伐等等也都是資訊共用機制,只是共用範圍較為狹窄,是區域性的。但是,這種體系在我國尚未建立。
情況三是,和不同的人交易有限次數,但其交易對象雖然也在時間上錯開,但並不共用資訊,或者資訊共用的範圍是區域性的。由於資訊傳遞的阻塞,當妳在學校考試作弊時,仍可以在ibm中國公司謀得一席職位。當妳在ibm因報銷假發票被辭退時,還可以嘗試應聘21世紀經濟報道的it專業版記者。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欺騙的動機會強化,而誠實的心理會減弱,——記住,我們討論的是一個經濟人。正如妳我經常看到的,騙子屢屢得手,對象並不是同一個人。受害者或許常常受騙,但還不至於兩次失手於同一個騙子。我想這正是我國的經濟環境,既沒有一個全國性的銀行信用記錄體系,也缺乏其他傳遞和共用個人信用的機制。 因此,解決誠信也有簡單的方法,那就是建立全國性的個人信用體系,讓個人的誠信記錄成為共用的資訊。在一個資訊化時代,這很容易做到,例如將畢業生的資訊在網上公佈,將銀行信用記錄聯網,等等。資訊的共用可以將交易或交往變成無限連續的博弈,從而增加不守信用的機會成本。
超越經濟人的思考
一個經濟人,不守誠信是出於成本與收益的比較,而呼籲堅守誠信也是因為誠信能夠降低交易成本。我們已經看到了經濟學思維的強大分析力,功利的目的占據了主要地位。
不過,讓我們欣慰的是,誠信更是一個社會心理的範疇,不止受赤裸裸的金錢物質利益的驅使。就本質而言,人們更是出於心理需要而堅守誠信的。所謂人之初,性本善,看到一個人遇到車禍,妳也會覺著難過。老人過馬路,妳會攙扶一把。同事生病住院,妳會帶著鮮花去看望。事實上堅守誠信也基於同樣的心理,與愛心,同情心,責任感和利他主義如出一轍。
既然是一個社會心理範疇,誠信的狀況也決定於文化因素,也會借助於道德教化而增進。基督教的理念,東方社會的道德規範都能促進誠信,教育的普及與社會輿論的宣傳也能促進誠信。在一些社會,對考試作弊和打架鬥毆極為不齒與不屑。而在另一個社會,考試抄襲,買假發票報銷僅僅是一個個小小的舉止不當,尚不至於讓大家同仇敵愾。因此當史玉柱還債時,還被目為英雄,須不知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的事情。誠信之有無,均有其滋生的社會文化土壤。相應地,建設社會誠信體系,也可由道德教化始,並輔以具體的獎懲激勵機制和資訊共用機制,如銀行信用體系。
文 史建超